内蒙古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联系人:姜学敏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 时代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重视,商标的申请量也日益加大,这无形给商标注册*造成了影响,降低了审查的速度,申请被驳回,复审情况也就屡见不鲜。注册申请被驳回缘由较多,相同、类似以及侵犯他人等原因较为常见,商标复审也需跟具体情况来展开。 根据我国现行《法》之规定,商标驳回可分为**理由驳回和相对理由驳回。所谓被驳回的**理由通俗的讲就是违法了《法》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得作为的标志不能注册为使用。如下: 1、《法》*十条规定的:关于国家标志、名称,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及存在扩大宣传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有关县级以上地名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等 。 2、《法》*十一条规定的: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仅有本商品的图形,仅有本商品的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用途,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重量,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数量及其它特点的;缺乏识别显著性的;但是,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便于公众识别的,可以作为。 3、《法》*十二条规定的: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4、《法》*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专业高效、品质至圣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企业。服务行业涉及食品、农畜产品加工业、化工、机械制造业、建筑业、计算机信息通讯业等行业。 公司主营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咨询,**买卖,**企业咨询及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托管、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申报等业务,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量身定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内容 我公司拥有一支资历较深的从业人员队伍,项目咨询师经验丰富,曾为内蒙古众多企业进行**企业认定指导工作,并协助企业认定成功;公司的管理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及项目咨询工作十余年,可为企业组织做好内外监督管理工作,对此次整个项目的质量把控做好**服务;望您许下信任,期待和贵公司的合作! 商标联系人:姜学敏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